作者:武秋彥
關于專利審查高速路(PPH),之前我們曾做過一些介紹,以往介紹的PPH有個共同點,均是基于各國專利局之間“雙邊協(xié)議”或“多邊協(xié)議”來參與PPH項目的,今天談到的阿根廷的PPH,與以往最大的不同在于其無需國家間協(xié)議,只需滿足阿根廷專利商標局(ARPTO)規(guī)定的期限和條件,即可提出PPH請求,并通過PPH途徑達到加快審查的目的。下面我們細細說與大家聽。
凡在阿根廷申請過專利的人可能知道,阿根廷申請通常在遞交后18個月內(nèi)公開,當然,申請人也可請求提前公開并繳納相應的官費;提出實質(zhì)審查請求的官限是自新申請遞交后的3年之內(nèi)。
目前ARPTO是根據(jù)繳納實審費的時間來依次審查案件的。至于何時會收到審查意見通知書,ARPTO沒有明確規(guī)定,有些申請?zhí)峤徊⒁烟釋崒徦哪?,還未收到審查意見通知書。
可喜的是,阿根廷專利商標局于2016年9月19日頒布了一項新決議(New Resolution 56/2016),允許申請人提交通過提交PPH請求的方式,達到早日啟動案件實質(zhì)審查的目的。新決議56/2016要求國家專利局(ANP)對符合阿根廷專利法的專利申請,如果在先申請已經(jīng)授權,且其專利局與阿根廷專利商標局有相似的專利性審查標準,在審查過程中可以參考其作出的檢索及審查結(jié)果。阿根廷申請對于專利三性(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與工業(yè)實用性)的審查標準應該滿足1996年頒布的專利法的第4章的要求。
在阿根廷提交PPH請求,需滿足下列要求:
1. 在阿根廷沒有在先申請;
2. 在先申請已授權;
3. 阿根廷申請已公開,并已繳納實審費;
4. 阿根廷申請的權利要求只能有1項獨立權利要求;
5. 阿根廷申請的權利要求范圍應與在先申請一致或比其?。?
6. 阿根廷申請保護的主題應在阿根廷專利法允許的范圍之內(nèi)。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與我國不同,在阿根廷,PPH是獨立程序,無需基于兩國間的PPH協(xié)議。在提交PPH請求之后,通常阿根廷專利商標局會于60天內(nèi)下發(fā)專利申請授權決定書或者審查意見通知書。
還有一點需申請人注意的是,阿根廷的PPH不適用于制藥領域的專利申請(pharmaceutical applications)。
以上信息僅供大家參考。如果大家想進一步了解阿根廷專利申請的PPH信息及實務,可登陸阿根廷專利商標局官方網(wǎng)站http://www.inpi.gov.ar/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