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夏溦 流程業(yè)務管理部
補充審查程序(Supplemental Examination)是美國發(fā)明法案(America Invents Act, 簡稱AIA)的一項程序,適用于專利權(quán)人在專利審查過程結(jié)束后,發(fā)現(xiàn)有尚未被充分考慮的或自己未能正確提交的任何信息,挽救無法充分行使專利權(quán)的專利,增加自己持有專利的穩(wěn)定性以及避免或減少被不正當(Inequitable conduct)訴訟的概率。
該程序被啟動后,USPTO如果認為所收到的文件及相關數(shù)據(jù)會對專利產(chǎn)生實質(zhì)性影響,即會啟動單方再審查程序(Ex parte reexamination);反之,補充審查程序?qū)⒈魂P閉,不進行再次審查。此項程序的法定生效日為2012年9月16日,但是在生效日之前已經(jīng)頒發(fā)證書的專利也可申請啟動補充審查程序。
如何啟動補充審查程序:
1.程序啟動方:專利所有權(quán)人(任何第三方不可)
2.程序啟動有效時間:已經(jīng)頒發(fā)證書的專利,在專利權(quán)保護期內(nèi)隨時可提出申請,最遲可在專利保護期到期日后六年內(nèi)。
3.官費:申請人向USPTO申請啟動該程序時,會產(chǎn)生以下官費:
a)基本官費:
1.20(k)(1)補充審查請求$4,400及1.20(k)(2)再審查程序(Reexamination ordered as a result of supplemental examination)$12,100
共計:$16,500
注:如USPTO認為不需要啟動單方再審查程序,會將此部分官費退回。
b)超頁費Supplemental Examination Document Size Fee :
1.20(k)(3)(i) 第21頁-第50頁 $180;
1.20(k)(3)(ii) 第51頁及以上:每50頁 $280。
注:因考慮文件的閱讀性,USPTO對專利人遞交的文件的字體大小及行距等格式均有要求,所以申請人不可以犧牲文件質(zhì)量來避免超頁費。
以上官費適用小實體/微實體優(yōu)惠政策。
4.提交文件:
a)需要列出專利權(quán)人信息,專利副本及表格PTO/SB/59;
b)提交文件目錄及概要(Table of Contents),且申請人需要向官方說明本次提交的文件為何在審查過程中未遞交或者指出審查員未正確充分考慮的部分,請USPTO再次考慮;
c)該專利證書頒發(fā)后所完成的或正在過程中的法律程序,如有,申請人需要列出并提供相關官方文件的副本;
d)申請人需要書面詳細陳述自己提交的文件與其專利的相關性及所對應的需要修改的說明書部分;
e)申請人需要書面陳述每一份提交文件所引出的問題,及與其持有專利的關聯(lián)性。涉及35 USC 112及101問題,需指出說明書如何充分支持相關專利范圍每一限制(limitation);涉及35 USC 102、103、Double Patenting問題,需說明每一份信息如何揭露或未揭露相關專利范圍每一限制。
注:申請人提交的文件包括且不限于專利、公開出版物及其他形式信息。如有錄音或者視頻文件,需要撰寫文字介紹。所有提交文件如不是英語文件,則必須提供翻譯。否則不予考慮。
5.審查周期:
申請人提出請求后3個月,USPTO會決定申請人本次提交的文件是否存對其專利構(gòu)成新的實質(zhì)的影響,審查期間不接受申請人電話會晤。
補充審查程序旨在給專利權(quán)人再次主動完善自己所持有專利的機會,避免專利權(quán)不穩(wěn)導致市場競爭力下降及被競爭對手訴訟。但是由于官費較高及所需準備文件繁冗,此程序在實際運用率中并未如USPTO推出該程序時的預期高。申請人還是應該在專利審查期間充分履行IDS義務,避免因自身疏忽導致專利授權(quán)后再次重啟審查。